教育部网站公布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天津多所高校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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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教育部等三部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见附件1)和给予公开警示(含撤销)的首轮建设学科名单(见附件2)。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给予公开警示的首轮建设学科,应加强整改,2023年接受评价。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一流”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建设水平,更好地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发挥引领作用,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 给予公开警示(含撤销)的首轮建设学科名单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9日
扎根中国大地,办出中国特色,争创世界一流
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经国务院批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更新公布,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
三部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支持机制。《若干意见》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若干意见》指出,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新模式。
新一轮建设重点是: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强化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注重权责匹配、放管相济,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体制机制环境。
二是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完善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机制,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培养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复合型工科人才,积极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三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率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夯实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四是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坚持引育并举汇聚优秀人才,完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稳定支持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培育培养。
五是深化科教融合,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加强重大科研平台协同对接,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六是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探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双向交流的留学支持新机制,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承担涉及人类生存发展共性问题的教育发展和科研攻关任务。
七是优化管理评价机制,完善建设成效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国际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设高校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
八是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引导多元稳定投入,创新经费管理,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行差异化财政资金支持,强化基础保障,重点加强主干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引领性和标志性工程,对于提高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首轮“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各地各建设高校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认识,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成效评价、科研管理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经过努力,到2020年底,建设和引进了一批一流师资队伍,培养了一批拔尖创新型人才,高水平科学研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一批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若干所高校逐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一批学科逐步进入世界一流行列,量子科学等一些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高质量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体系正在形成,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三部委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经过“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公布的名单共有建设高校147所。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为增强建设动力,完善约束机制,对首轮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同类学科在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方面相对偏后的部分学科给予警示,相关学科应加强整改,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