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双一流”建设,黑龙江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由省政府印发并启动实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多次过问、做出指示,省长亲自主持会议、专题部署,主管副省长亲临指挥、重点指导,省教育厅列为一把手工程,组织专门力量、具体编写,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完成,保证了《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全局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设计注重上下统筹,建设聚焦龙江省情。《实施方案》既体现了与国家《总体方案》的上下衔接,又分层次对本省高水平大学及其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做出了安排部署;既体现了各类高校应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群体中争创一流的思想,又突显了地方高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功能。按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其中: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分国际一流和国内一流两个层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分国际一流、国内一流、地方特色三个层次。黑龙江省计划在2017至2020年期间投入40亿元,其中,投入20亿支持省属高校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投入20亿支持哈工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省政府专门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
三是遴选突出战略考量,认定标准科学合理。第一,突出“四个原则”。坚持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指标体系为主要依据,坚持与原“985工程”、“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等重点项目相衔接,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坚持服务国家和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需求。第二,认定依据客观全面。遴选认定主要依据社会普遍认同和具有公信力的全国学科水平评估结果和国家重点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情况,参考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学排名和学科排名等。第三,充分采用国家认定结果。在全省区域内,已列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的高校,直接列入黑龙江省“国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已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的高校,直接列入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已列入“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的学科,直接列入黑龙江省“国际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四是严密组织遴选推荐,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成立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等方面的战略、学术专家组成的遴选认定专家委员会。全省进入遴选范围的高校校长均被聘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接受参与单位的全过程监督;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全部由院士担任,充分体现学术上的权威性;教育、财政、发改等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同志全部回避,避免施加组织者的倾向性。专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办法(认定标准),并结合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相关(第三方)评价汇总表,分层次遴选出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推荐名单,组织推荐单位编写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共同组织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确定拟建设项目名单呈省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